四川女子被前男友当8岁女儿面砍杀56刀身亡 法院一审仅判死缓

2021-03-23 08:01:35 作者: 四川女子被前

2020年6月2日凌晨,35岁的四川南充美甲店老板顾翠芳带着女儿正在家中睡觉。早上5点,顾翠芳家突然被人破门而入,熟睡中的顾翠芳被当着不到8岁女儿的面,连捅56刀,最终因出血性休克死亡。警方调查发现,这并不是一起入室抢劫案件,杀害顾翠芳的凶手正是其前男友屈江。

2020年11月24日、12月30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一审认定,屈江不顾被害人年龄不满8岁的女儿在现场,持菜刀对被害人进行砍杀造成被害人全身创口达56条,“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相关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以严惩,但“本案系婚恋纠纷引起,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屈江最终因故意杀人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限制减刑,并赔偿受害家属76万余元。

“屈江砍了我姐姐56刀,刀刀致命,我姐姐心肝肺脾没有一处是好的,为什么连死刑立即执行都不能判?仅仅是因为他们曾经是恋人么?”3月24日,死者弟弟顾燕斌向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表示,家属对于法院判处罪犯屈江死缓的结果并不满意,认为刑罚较其造成的实害结果不相符,两人早前的恋爱关系成为了屈江的“保命符”。

上游新闻记者从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已就此案向四川高院提出了抗诉,检方认为南充中院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确有错误。这起惨剧中受伤害的不仅仅是已经去世的顾翠芳。顾翠芳被残忍杀害后,她不到8岁的女儿灵灵身上、脸上都被溅上了母亲的血,多次进行心理治疗后,灵灵一直未能走出凶杀案的阴影。

黎明前的黑暗:美甲店老板被砍杀56刀

四川女子被前男友当8岁女儿面砍杀56刀身亡 法院一审仅判死缓

▲死者顾翠芳生前和女儿的合影。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遇害时的顾翠芳年仅35岁,是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王府井购物中心一美甲店老板,早年离异后一个人带着未满8岁的女儿,在南充市高坪区生活。

2018年下半年,屈江与顾翠芳经他人介绍相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为了能和顾翠芳在一起,屈江在2019年7月和前妻离婚,与顾翠芳继续公开交往。

2019年10月以来,顾翠芳多次提出分手却遭到屈江反对。因担心顾翠芳和其分手,屈江长期对顾翠芳进行纠缠。2020年6月1日,屈江认为威胁顾翠芳也无法挽回顾翠芳,同时怀疑出现了第三者,自己遭到了顾翠芳的欺骗,离婚和陷入债务危机也都是顾翠芳所导致的。屈江对顾翠芳产生仇恨,决定杀害顾翠芳泄愤。屈江事先在家中准备了菜刀、匕首和作案后逃匿用的物品。

2020年6月1日下午2点左右,屈江携带作案刀具,骑电瓶车到高坪区王府井商场顾翠芳工作地点,对顾翠芳进行守候、跟踪。当天晚上8点左右,屈江发现顾翠芳下班后,便潜入顾翠芳居住小区楼栋单元,在楼顶的天台伺机作案。晚上12点左右,屈江将其电瓶车由小区楼栋单元门口转移至小区后门外公路边,以便作案后避开监控迅速逃离现场。

2020年6月2日凌晨5点半左右,屈江从楼顶来到顾翠芳居住的16楼,使用之前偷配的钥匙,打开顾翠芳住房的防盗门进入到室内,随后关掉电源总闸。屈江携带菜刀和匕首,强行踹门进入顾翠芳和其未满8岁女儿陈某某所睡的房间。被惊醒的顾翠芳发出叫喊声,屈江立即冲到床边按压住顾翠芳的头部,并威胁其不许叫喊。

法院认定,屈江当着顾翠芳女儿的面,持菜刀、匕首对顾翠芳头部、胸腹部、四肢等处,连续砍击捅刺,致使顾翠芳全身创口达50余处,之后屈江逃离现场。

司法鉴定显示,顾翠芳被锐器砍击、刺击致全身多处创口出血,心脏、双肺、肝脏、脾脏、双肾等多脏器破裂出血,急性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在对顾翠芳残忍伤害之后,屈江没有立即离开犯罪现场,而是在顾翠芳家厨房清洗双手及凶器后,骑电瓶车回家中带上事先准备的衣物,老年机等物出逃。

顾翠芳侥幸逃过一劫的女儿一直处于惊恐之中,她在屈江离开之后,打开了家门向隔壁邻居求助,邻居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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