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我们发布了多篇相关文章,普及汇算清缴的概念,退税、补税的流程,需要注意的要点等等。不过今天,我们要给大家提示一个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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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小心退税变偷税
不少粉丝在后台留言表示退税已经入账,少的有几十块,多的有几千元。也有的粉丝吐槽说,要补税好几百大洋,心肝疼。
按照规定,正常的进行退税、补税没毛病。但是有一小撮人,却在退税上打起了歪主意,还自以为是的在一些平台上“炫耀”自己的“退税”成果,分享“领钱秘笈”。
原来所谓的“秘笈”就是让人在减免税上提交增加申请,或是虚增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之类的。
殊不知,当你喜滋滋的看着申请退税成功的页面时,税务局也已经利用大数据系统将你锁定。你以为你捡了大便宜,其实是在偷税,在犯罪!
现在,税务部门已经开展了年度汇算申报审核工作,并发现了不少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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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案例告诉你:“红线”不能踩!
接下来,我们通过三个税局给的例子,给大家讲讲所谓的“秘笈”是怎么忽悠你偷税的。
第一个例子:通过虚报减免税退税
小张在2020年度,获得16万多的工资薪金收入,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额2200余元,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其它扣除及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通过计算,小张2020年度的应纳税是7898.13元,已缴税额为7316.13元。
按规定来说,年度汇算小张需要补税,补税金额是582元。但是小张却在年度汇算申报时,通过填报自然灾害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项目,申请退税7316.13元。
经税局核查,小张实际不存在符合条件的减免。于是联系到了小张,辅助他进行了更正申报。小张最终乖乖的补缴了582元的税款。
第二个例子:未查询导入劳务报酬所得
小蔡2020年度工资薪金收入11万,劳动报酬收入30万,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1.5万,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其它扣除及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所有收入在预扣预缴环节,都按规定足额预缴了个人所得税。
在年度汇算时,小蔡没有查询、导入劳务报酬所得,因而导致少申报劳务报酬30万,少申报应补税额2400元。
最终,税务人员联系小蔡进行了申报表更正,小蔡补缴了2400元税款。
附:劳务报酬查询导入方法——点击【新增】,选择【查询导入】,在查询结果界面勾选相应收入后进行带入。
第三个例子:虚增专项附加扣除/已缴税额
小于听信了网上所谓的退税“秘笈”,然后下载了个税APP开始了自己的操作。
他选择自行填报进行汇算申报,先是伪造了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虚报了4000元减免税额,接着又填入不实的已缴税款。
一番操作下来,从开始的需要补税,到最后竟产生了2000多的退税额。
看着自己“杰出”的手笔,小于很是得意。不成想,很快就接到了税务机关的通知。在一顿批评教育后,税务机关辅助小于进行了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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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后果有多严重?
那么,虚增减税项目,虚报已缴纳税额,虚报专项附加扣除,或是虚假申诉等这些所谓的网传“秘笈”有什么后果呢?
根据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规,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税务行政处罚
简单来说,就是情节轻微的补缴税款、滞纳金,严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税收征管法规定:
纳税人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 影响个人信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中有明文规定,对于弄虚作假的,或者拒不提供被查资料的,情节严重的,会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并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