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4月8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许红 孟佳)近日,张店一名女子林某,出门购物时以身上钱不够,先拿货后给钱的方式实施诈骗,连续作案7起,最终被张店警方抓获。
自今年2月份以来,张店公安分局贾庄派出所接到多起报警电话,报案人均称自己被一名女子以身上钱不够,先拿货后给钱的方式实施诈骗,损失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经过连续几天的摸排走访、跟踪调查,民警终于发现了几起诈骗案的嫌疑人,并于3月30日将其抓获。
嫌疑人林某,张店人,无业。2月1日下午18时左右,林某骑电动车到经开区某小区附近的童装店,挑了一些童装,价值360元;2月21日,林某骑电动车到位于经开区傅家镇某小区的服装店,挑选了38件衣服,并借了老板230元,共计3980元;2月底的一天中午,林某骑电动车到张店区王舍路附近的一家水果店,以家里有喜事为由,从店里挑了价值250元左右的水果,紧接着,又到王舍路一家服装店,以同样的理由加上了老板的微信并且从她店里挑了四件衣服和一些床上用品,共价值860元;3月中旬,林某接连两天带着两个孩子来到位于高新区某小区的童装店,挑了一些童装、童鞋,价值4142元,并向老板借了1500元现金,共计5642元,随后又到位于某小区一楼储藏室的一个店铺,挑选了一套护肤品、一箱洗衣液和三件内衣,价值共计1815元;隔了一两天,林某再次骑电动车带两个孩子到王舍路某母婴店,挑了一箱纸尿裤、四套儿童夏季衣服、五件儿童春秋衣服、两盒儿童面霜、两条儿童内裤、两床夏凉被、一瓶卸妆水 ,共计是1200元左右。
林某挑选好商品后,先是跟店老板互加微信,谎称自己就住在附近小区,身上没带钱,自己先把商品拿回家或让店老板帮其将商品送到家中,到时候再付款,等到将商品拿到家中后,林某就将店老板微信拉黑。
就这样,林某用类似的作案手法,接连诈骗7起,诈骗金额累计12000余元。
目前,林某已被张店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4月6日,案件中的几位受害者拿着印有“办案速度显神威 人民公安为人民”字样的锦旗来到贾庄派出所,将锦旗送到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快速侦破案件,帮其挽回损失。一面锦旗,一声感谢,是人民群众的真情流露,也是人民群众对张店公安工作的肯定和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