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4月12日通报,4月7日19时许,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望岳东路南段交通设施被破坏。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并于4月11日,在泰山区金山西巷某宿舍将该违法嫌疑人宋某(男,39岁)查获。宋某如实陈述了其于当晚驾驶电动三轮车将望岳东路设置的200余个交通隔离墩推倒的事实。目前,宋某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此前报道:男子坐轮椅一路推倒30多个交通锥,山东交警:找他!
4月10日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线索一经核实,
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近日,
一段视频在网络上流传,
视频中可以看到,
一位男子骑着电动轮椅,
将沿路的交通锥一个一个推倒↓
据目击者称,
男子推倒了一整条路上的交通锥,
大概有30多个,
当时男子在前边一路推,
环卫大爷跟在后面一个个扶起来摆正。
交通锥可以“任性”毁坏?
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先来看看前车之鉴:
2017年,4名男子骑着两辆摩托车,在云南普洱大道与墨江路十字路口,一名男子从摩托车上下来,将交通隔离栏拉开后,将摩托车骑到公路上,4名男子分别开始用手推交通护栏,用脚踹交通护栏,一排100米左右的护栏被他们踢倒,随后,又继续将后面的一排护栏进行疯狂的折磨,直到推倒护栏后,才驾驶摩托车离开。在凌晨4点07分时,四人又来到洗马湖旅游环线与龙生路交叉口附近路段,一名男子将路边右侧的警用锥桶踢倒,画面中又出现一名男子将左侧道路上的警用锥桶踢倒,四名男子又将警用锥桶挂在摩托车后,拖行至高家寨十字路口。
云南思茅交警大队和南屏派出所的民警们在视频巡查过程中,发现这起违法行为后,迅速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后找到了这四名男子,并将其带回派出所。
四人当中,有两名成年男子,按照治安处罚法第26条第三项中规定,触犯寻衅滋事罪已被治安拘留,而另外两名男子因未成年已被监护人带回进行教育。
2020年2月18日,云南镇沅县公安局振太派出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抓获酒后故意毁坏交通设施的违法嫌疑人李某洪。
违法嫌疑人李某洪走到交通警示牌及锥桶位置时,无故对放置的交通设施脚踹、手摔,一块交通指示牌及五个锥桶被不同程度损坏。后民警通过视频查找、走访调查抓获违法嫌疑人李某洪。李某洪对酒后回家途中,拿交通警示牌及锥桶出气,损坏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希望视频中的男子在看到消息后,
也可以主动联系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