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失信和限高的启动和解除程序相同吗?
失信和限高的启动和解除程序存在许多相似之处。
二者均有两种启动方式:
(1)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2)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
而当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均可解除限高或失信:
(1)被执行人履行完毕;
(2)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
(3)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
(4)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等。
七、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失信、限高措施有误,采取的救济措施一样吗?
失信、限高的纠错程序相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可先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纠正,经审查理由成立的予以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看完这七问七答,你能分清“失信”和“限高”了吗?
如果“法言法语”看得眼花
还有一段顺口溜帮助你区分:
失信限高分不清,执行法官来道明。
限高针对没钱还,失信准入门槛高。
限高期限无限长,失信两年可延长。
违反限高会失信,纳入失信必限高。
如果单位被限高,单位老板必限高;
如果单位被失信,单位老板不买单。
失信限高有相似,启动解除有雷同。
若对二者有异议,申请复议来纠错!
原标题:《“失信”“限高”到底有什么区别?看懂这篇全搞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