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间延后、小区附近道路未修好、未做到人车分流、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小区附近有坟场……近日,广东省惠州市荣盛御湖观邸小区的多位业主向澎湃新闻反映称,因该小区存在上述诸多问题,数百名业主联合维权,并将拒绝收房。
据业主们提供的截图,在一个名为“荣盛观邸拒绝收房群4群”的微信群,共有497人。有业主提供的照片显示,在拒绝收房材料上,众多业主在上面签名并按手印。
众多业主联名拒绝收房。本文图片 受访者 供图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荣盛御湖观邸小区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大亚湾区”),其开发商为惠州市金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泓公司”)。金泓公司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针对此事,4月16日,澎湃新闻收到金泓公司一份《关于御湖观邸项目业主问题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对业主提出的坟墓问题、延期交房的赔付问题、人车分流问题、房屋装修瑕疵问题等10个问题作出了回复。
金泓公司称,其交付标准与前期展示的样板房及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一致。项目合同约定交付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受持续性疫情管控影响(属不可抗力)施工略有滞后,于2021年3月29日获取竣备验收手续,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延期87天。该公司在仅扣减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的免责日期的情况下,剩余延期天数为27天,按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一/日的标准统一进行补偿,补偿方案已于2021年3月30日通过书面的形式与交付通知书一起发出告知全体业主。如有异议的,因涉及到疫情影响时间问题的,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公司将根据法院判决书执行。
针对业主的投诉,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曾回复称,未发现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图片来源:惠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官方平台“惠服务U”截图
澎湃新闻注意到,针对业主的投诉,惠州市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近日回复称,关于延期交房的赔偿问题,该局建议可根据合同约定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关于虚假宣传问题,大亚湾区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御湖观邸小区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被投诉商家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业主称开发商隐瞒湖景房周边有坟墓,诉至法院索赔败诉
“项目南面独揽笔架山350万生态湖山美景,恬静宜居”“南面龙尾山水库,大亚湾饮用水源保护地,南面全线无遮挡”……在御湖观邸小区的宣传广告中,不乏这样赞其环境优美的文案。
从部分商品房的窗户、阳台上,可望见坟墓。
御湖观邸小区的业主王女士告诉澎湃新闻,今年4月初,该小区第一批业主开始收房,发现部分楼层可以看到数十座坟墓。据王女士提供的照片,从小区18栋15层窗户望去,可以看见坟墓。
多名业主称,购房前,业主对附近有坟墓一事一无所知,销售人员也未提及。
对此,金泓公司回应称,小区东侧红线外坟墓较为隐蔽,被树林遮挡,该公司在知情后第一时间在销售现场进行了公示,根据合同补充协议第八条第3款约定“小区红线外范围非我司规划开发,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2020年业主刘先生通过法律程序起诉金泓公司故意隐瞒坟墓,法院最终驳回了业主的诉求。
金泓公司提供的判决书显示,御湖观邸小区的业主刘先生称,所购买的商品房周边存在坟墓,金泓公司故意隐瞒房屋周边存在坟墓的事实,遂起诉金泓公司,索赔20万元。惠州市大亚湾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实金泓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金泓公司应当对建设规划红线外的周边情况进行披露,且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未将原告所诉的事项列入房地产开发商应当进行公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