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邱延波 通讯员 李东亚 文/图)郑州一男子大学毕业后入职一家事业单位,结婚生子家庭事业皆圆满,不料,“厄运”却从他捡到一把电动车钥匙开始了,因一念之差被行政拘留。4月21日,当被民警抓获后他哭了整整一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3月4日,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合成研判中心接到警情指令,群众康某报警称:当日将电动车停放在连云路与漓江路西南角新公馆3号楼下,当再次骑车时却发现电动车不见了,虽车辆价值不到1000元,但因家庭条件不好,他非常的伤心。接到警情后,民警得知案件的案值不大,但受害人是打工一族情况特殊,合成研判中心民警从“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角度出发,立即组织视频侦查组快速出击,全力侦查此案。
民警了解到,当天受害人康某把车停放在新公馆停车处后上楼回家,在三单元6楼楼道处不慎将车钥匙掉落遗失。民警赶到案发现场调取监控发现,一名戴黑边镜框眼镜,穿咖色拼接外套上衣的男子当时也乘坐电梯到了三单元6楼,几分钟后男子又乘坐电梯下楼。随后,民警发现男子下楼后在小区内四处寻找受害人的停车位置,仔细查看监控发现男子手上拿着疑似遥控器的东西。经过一番寻找,男子通过按响遥控器终于发现该车灯闪了几下,于是用钥匙开锁后直接把车骑走。
民警经过47天的视频追踪,分析研判,终于确定嫌疑人的家庭住址。民警赶到新圃西街其住处,发现男子并不在家中,只有保姆和其一岁的幼子。
经调查,得知男子名叫李强(化名),在一家事业单位供职,家庭幸福美满,没有违法记录。于是,民警拨通了李强的电话,得知情况后,李强选择了投案自首,同时将盗窃的电动车交还公安机关。
经询问,李强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他痛苦流涕地告诉民警,当天去办事时在楼道捡到一把电动车钥匙,一时贪念起,就拿着遥控器寻找电动车。当打开电动车后,抱着“捡东西”的心态将车辆骑走,之后便藏匿在家属院。令他想不到的是,过了一个多月竟被民警找上了门。
目前,李强已被警方行政拘留。他借机想提醒市民朋友,不该拿的东西不能拿,不该捡的东西不能捡,否则后悔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