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大案!“90后”儿媳为帮银行副行长公公洗钱,大肆购买豪车、奢侈品,两个行李箱还装着400万现金,法院判了

2021-05-09 11:27:22 作者: 惊天大案!“

惊天大案!“90后”儿媳为帮银行副行长公公洗钱,大肆购买豪车、奢侈品,两个行李箱还装着400万现金,法院判了

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70万

原判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系情节严重;明知是贪污贿赂犯罪的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消费套现,其行为还构成洗钱罪。张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并罚。张某经公安机关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对其所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减轻处罚,对其所犯洗钱罪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