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技少年集体出走,校企合作不能坑孩子

2021-05-12 23:19:35 作者: 杂技少年集体

近日,河北吴桥县一杂技学校4名少年在成都商业演出期间深夜集体出走,该消息持续引发关注。据悉,少年全部来自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年龄在11岁至15岁不等。目前失联少年已全部被找到,并由父母带回老家。媒体调查发现,诸多疑点指向这所自称公办身份的杂技“学校”,也暴露出当地校企合作存在的管理疏忽问题。

少年集体出走事件,留给社会一连串的问号。多家媒体的调查显示,孩子们之所以出走,一方面是学校训练强度大,直接原因则是成都演出期间,无法忍受经纪人的推搡辱骂。由于学生多是未成年人,外界质疑学校让学生演出的行为是否合法。据学生反映,在学校每周只有两节文化课。中途让学生到外地演出,也可能耽搁学生的文化课学习 进度,损害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学生所说的“学校”,其实有两个,这也让此事显得更加复杂。几名学生的学籍是在吴桥县职业教育中心,该校是公办的职业技术学校。然而,让学生到成都演出的则是河北吴桥综艺杂技马戏武术舞蹈培训中心,是吴桥县职业教育中心的校企合作单位。

对于学生失联事件,该舞蹈培训中心负责人高老师称,4名少年到成都是参加实习演出,属于社会实践,只收取了主办方的路费。而吴桥县职教中心则明确表示,带领孩子到成都演出的高文军,不是该校杂技专业负责人,只是校方合作的杂技团团长,而此次外地演出未向校方备案,校方对高文军对外签订的《免费学员合同》也不知情。学生学籍虽然在职教中心注册,属于职教中心杂技专业的学生,但实训主要由各杂技团体负责。

从目前情形大致可以推测,松散的校企合作关系,使学生学籍所在的职教中心,未能全盘掌握学生教育动态,以致在学生外地演出、集体出走等问题上反应被动。而吴桥综艺杂技马戏武术舞蹈培训中心,则更多地参与到学生管理之中。只是据相关报道,有关其管理和宣传方式存在一些争议。比如,它对外宣传自己是公办中专,为赢得家长信任,还称自己是所谓《免费学员合同》。然而,合同中却有不尽合理的违约金条款,比如规定孩子学习期间,不得中途退出或转入其他团体,如有违约,家长将支付赔偿金10万元。

本来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能够利用企业资源,突出职教导向,然而少年集体出走事件,却反映出校企合作一旦缺乏刚性约束,便可能会出现违背教育初衷的乱象。有的企业利用校企合作关系,拿公办学校的身份,为其在招生宣传、教学培养等方面的不规范行为背书,无疑有损公办职业学校的声誉,管理失衡、缺乏监督的校企合作,最终伤害的还是学生权益。

目前,当地已成立调查组,对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在过往的校企合作案例中,也曾出现过学生被强制实习或被充当免费劳动力的恶劣现象。如果不加以规范,可能影响家长对这种办学形式的信任度。

想要发挥校企合作模式的优势,就必须在双方约定的协议中,以学生为中心,明确各自的角色定位,让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时间安排做到科学均衡,而不是顾此失彼,只打磨技艺而无视学生基础教育。

校企合作的根本目标,除了各取所需,更要促成双赢,最终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如果在招生、教学和培养上缺乏常态化的管理约束,便无法从根本上抑制企业的牟利冲动,导致出现损害学生利益的现象,最终背离职业教育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