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与张某花一起向蒋阿姨借款300多万元后,戴某霞虽然明确意识到杨某成是在行骗,但还是选择了自欺欺人。戴某霞在将蒋阿姨带到杨某成公司时,还悄悄叮嘱杨某成,“我在他们面前用的名字是贾某华,你现在也要这么叫我,千万不要露馅了”,帮助其完成最后几十万元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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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15亿的买家仍是“局中人”
但同样让张某花和戴某霞出乎意料的是,这个出资15亿元要购买网站的买家也是杨某成诈骗故事中的“虚拟一角”。
为了诱使戴某霞继续往这个项目里砸钱,杨某成虚构了一名卖家,并安排其以15亿人民币的价格收购该网站,在同戴某霞签订虚假合同后,以交易税费自理等理由要求戴某霞垫资。
而戴某霞在身负数百万元债务的情况下,为获得杨某成许诺的数亿元巨额回报,由最初相信杨某成所说的投资神话,到逐渐意识到杨某成可能是在行骗,最后明知杨某成的行为系诈骗的情况下,仍帮助杨某成最终骗取了被害人人民币65万元。
闵行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杨某成单独或与被告人戴某霞、张某花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其中被告人杨某成共计诈骗360余万元,被告人戴某霞、张某花共计诈骗65万元,数额均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部分行为属共同犯罪。
通讯员 杨莹莹 新民晚报记者 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