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警方从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之一孟某指认的水域起获地笼 来源/崇明警方供图(下同)
新民晚报讯(记者 陈浩 通讯员 陈卫国)近日,一男子趁着黑夜非法捕捞,遇见警车慌不择路,发生了侧翻事故。
当天凌晨3时许,下着小雨的崇明东滩湿地保护区里一片漆黑,一辆外省牌照的面包车不管视线受限,也不顾地面湿滑,向着陈家镇镇区急速飞驰,行至一处桥梁右转时,因车速过快、刹车不及侧翻在路边。不多时,一辆警车巡逻经过,迅速下车将困在车内的驾驶员救出。所幸,驾驶员仅受了皮外伤。
治疗后,身体无碍的杜某(化名)立即被民警传唤到派出所。
原来,杜某来崇两年,没有稳定工作。今年3月,东滩地区部分水系开展疏浚工作,杜某觉得这是捕鱼赚钱的好时机,便约上同伙孟某(化名)购买了地笼、丝网、下水裤、方形大塑料桶、氧气罐等作案设备。之后,杜、孟两人或同时、或单独驾车前往下地笼的水域获大量野生鱼虾,乐此不疲。
俗话说,纸包不住火,马脚总有露出来的那天。崇明警方得到线索后,与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在崇明东滩保护区域加强联合巡逻。当天凌晨,非法捕捞满载而归的杜某远远看到有警车,心里有鬼,加大油门想逃离盘查,没想到慌不择路出了车祸。
当夜民警将杜某救起的同时,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从他车上的白色大塑料桶内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共计54.5公斤。
随后警方抓获了租住在陈家镇的孟某,并从其租住处查获了用于非法捕捞的地笼、丝网、下水裤、塑料大桶、泡沫船等若干。
根据杜、孟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交代,民警又挖出专门从事贩售野生鱼虾的宋某(化名),并于4月26日,在城桥镇一农贸市场将正在贩卖野生鱼虾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杜、孟二人交代,在一次出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过程中认识了宋某,从此,杜、孟二人外出实施非法捕捞后就直接打电话给宋某,然后等他上门收购野生鱼虾。
经警方核实,三人自3月份以来至案发共实施非法捕捞及非法交易涉及金额计3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孟某、宋某等3人均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崇明东滩湿地作为重要的生态保护区,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将持续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