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男子瞄准超市“伸黑手” 潮安警方送其“四进宫”

2021-07-28 23:54:14 作者: 【我为群众办

近日,潮安警方研判新警情,串并历史积案,于7月24日在湘桥区一超市附近伏击,抓获盗窃嫌疑人严某春。

6月5日,潮安区江东镇圆山村一家超市被盗窃。通过初步侦查,民警发现该案与2020年4月6日江东镇独树村一宗盗窃案件有很多共同点:

作案对象:

打烊的超市

作案时间:

凌晨时分

作案目标:

超市收银台里的现金

通过进一步比对,民警发现上述2宗盗窃案的嫌疑人为同一名中年男子所为。

民警立即运用大数据平台对该员身份开展排查,后锁定有盗窃前科人员严某春。该员之前曾因盗窃先后3次被潮安、湘桥、枫溪警方抓获。民警随即对该员活动轨迹开展追踪。

7月24日12时,潮安警方布控锁定,发现嫌疑人严某春现正在湘桥区一超市附近。民警随即出击,便衣伏击在超市附近,经近一小时的蹲守,民警在上述超市后门出口处抓获嫌疑人严某春。

经查,犯罪嫌疑人严某春(男,35岁,江西省赣州市人)于2020年4月6日、2021年6月5日先后在江东镇的超市盗窃收银台现金作案2宗。

目前,犯罪嫌疑人严某春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刑法》对累犯的处罚规定: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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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潮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