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图为女主播在直播间,右图为诈骗团伙中冒充女主播的“业务员”团队被抓获时。/警方供图
警方提醒
观看网络直播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切勿轻信对方以所谓恋爱或线下见面等方式要求充值或索要礼物,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向警方报案。
电信网络诈骗的诈骗手法随着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的出现不断演变升级。近期,以交友为名借助网络直播引流诈骗成为交友诈骗的一种新手段、新趋势。诈骗分子看中网络直播平台中网红主播能够吸引大量粉丝的特点,进而将作案目标瞄准了这一新兴行业,冒充网红主播,以婚恋、交友等名义,诱骗被害人在直播平台上进行充值、消费,涉案金额大,受骗人员多,危害严重。
日前,杨浦警方经过三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特大网络直播诈骗案,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73名,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
期待网恋给主播狂刷礼物
今年年初,被害人张先生在某交友软件上认识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孩。两人相聊甚欢,4天内就在网上确立了恋爱关系,期间还进行了视频通话。
过后没几天,女孩表示自己在集美直播平台上找了一份主播的工作,希望张先生能够时常到直播间支持自己,提升业绩。和很多直播平台一样,在集美平台里也设有一个个直播间。但不同的是,进入每个直播间用户需付88元的“入场费”。
张先生在女孩的直播间内看到,人气高涨、留言众多,还不断有大哥模样的“金主”给自己的所谓“女朋友”刷“跑车”、刷“游艇”。张先生一咬牙也为自己的网恋女友刷了数万元“集美钻”,期待着女孩承诺的“等站稳脚跟,就可以奔现(线下见面),成为现实恋人”。
缜密侦查摸清楚诈骗模式
然而,直到杨浦警方破获案件后,张先生才发现自己掉入的是“网恋杀猪盘”,女孩同时的“网恋”对象有10多人,而平时与张先生聊天的实际是多人组成的键盘组。
据了解,其实在今年4月,杨浦公安分局接市公安局反诈专班线索:一名为“集美”的网络直播平台涉嫌诈骗。在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指导下,杨浦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通过走访和调查,民警发现,团伙成员利用事先购买的专用交友聊天软件账号,及事先准备好的“女主播”虚假身份,在各类异性交友较为活跃的网络软件上搭讪潜在被害人,而后通过团伙内的多名“业务员”冒用女主播身份,利用专业话术逐步加深与潜在被害人的“感情”,最终以进行网恋或线下见面发展关系等为诱饵,诱使被害人进入犯罪团伙自行搭建的直播平台进行充值,并在主播PK中“刷礼物”。
而当被害人充值达一定数额或无继续被骗可能后,即被“拉黑”,无法再进入直播间,也无法通过聊天软件联系“女主播”。直到这时,被害人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分工明确公司化架构运作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参与团伙借助网络直播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查,该犯罪团伙采取公司化架构运作,分工细致。
为顺利实施诈骗活动,他们在作案伊始先注册了公司,并雇佣第三方制作了简易的网络直播平台软件,继而搭建貌似正规的网络直播公司。随后,平台经营方通过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广告或所谓业务员线下推广等方式,在各地招募人员,将其分为各小组。每个小组一般由负责人、一名女主播及若干业务员构成,人数在6至10名不等。
各小组中的“业务员”负责在交友平台物色潜在被害人,互加微信后,利用话术套路短时间加深双方“感情”,并邀约被害人进入平台关注自己扮演的“女主播”,为直播做好准备。
当潜在被害人提出需要利用聊天软件进行视频连线时,“女主播”便出面与被害人点对点视频。直播过程中,“业务员”会继续通过聊天软件与自己负责的被害人聊天,并暗示希望在与其他女主播PK中得到被害人的“礼物”,“女主播”则根据剧本推动进程直至PK。
而所谓的“PK”正是团伙设下的圈套:一方面,“业务员”与“女主播”共同鼓动被害人不断刷礼物;而另一方面,PK的对手则是事先安排的“托儿”,由于“托儿”的礼物系平台无限量提供,最终被害人只能通过不断充值、刷礼物帮助“女主播”追赶“对手”,但最后仍是以失败告终。整个作案周期一般仅为6到7天,周期时间结束,被害人一律被“拉黑”停播,而后更换新一批潜在被害人。很多被害人由于考虑到投入资金不大,没有选择报警,有的甚至没有意识到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