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妄之灾、飞来横祸,没有人可以预见这些,特别是天灾,它带来的不仅仅是生命安全的威胁,还有财产的损失。诚然,财产在宝贵的生命面前是不值一提的,因为生命只有一次,而财产就算没了,也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再去积累财富......咱今天暂且不提生命话题,而是谈谈天灾之后,房子背后的问题。
最近的河南灾情牵动着每位中国人的心弦,新乡、卫辉、巩义等地内涝严重,人们的财产与生命都受到严重威胁。据有关新闻报道:河南巩义市内一幢7层住宅楼出现倒塌现象。如此,很多人在担心楼内人们的安全同时,还在思考,被洪水冲垮的房子如果是房贷没有还清,剩下的房贷还需要还吗?
天灾的因素致使房屋损毁,需要继续还房贷吗?
有些人认为,我家都没了,还还什么房贷啊?来时的路又得再走一遍。有的人认为,房贷是房贷,家没了是事实,但房贷也是事实......其实,很多人都想错了。
房贷,顾名思义,就是买房的时候向银行申请办理的贷款。从法律的维度来说,银行与贷款人只存在着借贷关系,房屋只是作为抵押给了银行,所以贷款人有义务偿还这笔钱,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在房子已经没了且人员没有出现伤亡的情况下,银行还会要求重新拿抵押物来维系这笔交易的运作,该承受的不会少,债务也不会因为房子的问题而减少。但对于这种情况,国家也会对出现这种状况的人们给予一定的补偿。从房贷办理流程来说,其流程涉及到购房人、银行、开发商。开发商卖房子要和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如果购房人贷款,还需要和相关银行签订房产抵押合同。简而言之,就是用房贷购房的购房者要签两份合同,一份是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另一份是与银行签订房屋抵押合同。由上述内容可以看出,这是两份不一样的合同,房子和房贷二者没有必然关联,即便都是围绕着房子。换句话说,还清房贷,与房子是否还存在无关,申请房贷的人还是要继续还款。一旦买房人违约,银行是可以用抵押房拍卖的方式来抵消房贷的。综上所述,房子由于天灾的原因而倒塌,如果房贷没有还清,剩下的房贷还是需要还的。相关内部人员也曾回复过这个问题,如果只要是天灾损毁就可以不还房贷的话,可能就只有梦里会有了。
房子倒塌后,金融部门的处理方法
天灾导致的房子倒塌等问题的处置方法,还是有前车之鉴的。13年前的汶川大地震仍然是中国人挥不去的痛,强震过后,央行立刻发布紧急通知:全力做好地震灾区的金融服务工作,要求各银行对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单位以及个人,不得催收催缴,不罚利息,不作不良记录。
2008年5月2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紧告:对于借款人由于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的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的,或是通过保险赔偿、保证追偿后仍然无法偿还的债务,应认定其是会成为坏账的可能并且应予以核销。通俗地讲,就是房贷人在无力归还贷款的情况下,银行需要面临房贷赔本的危机。
以上是关于房子损坏或是没了,但人还活着的介绍说明。但如果是房子倒了,人也不在了,那么贷款就会作为银行的费账处理了,因为这笔钱是无法还的。对于银行来说,这也是一笔大损失。
如何看待拒绝还贷款的行为
中国的户均资产已经超过300多万,但七成都是房产,其他方面的资产是有限的,比如银行存款......据有关数据显示,九成以上的家庭都拥有金融资产,平均每户的金融资产六十几万元,大概占家庭总资产的二成。中国人均存款仅有7万,户均存款大约20万,与户均资产相比,银行存款是家庭资产的小部分,大部分人们的大半辈子的辛苦钱都用在房子上。但是有的人因为房子被天灾所毁等理由,拒绝还贷款,这是不对的。在天灾面前人们是无能为力的,银行还是会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贷款人的现实情况,一般都会给贷款人一定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贷款人可以暂时不还款,房贷期限延长并不会纳入个人征信记录。但是,如果不是因为天灾的原因,而是单纯地拒绝还贷款,同时还超出银行给你的期限,就等着银行上门或是发律师函吧。房子可能被拍卖的同时,你也会拥有好几年的不良信用记录,如果向其他银行申请借款,会因为信用记录不良的原因不容易申请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