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14时许,受害人韩某使用自己的手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微信内昵称为“铭记”的好友转账117042元,作为购买奶制品饮料的资金,转账后却迟迟不见对方发货,向对方发微信询问何时发货时,却发现对方已将自己微信拉黑,韩某意识到受骗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向大厂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为快速侦破案件,防止更多群众上当受骗,大厂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组织精兵强将,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民警经过大量数据检索和分析研判,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和赵某,并收集固定了相关犯罪证据。7月27日15时许,民警展开集中抓捕,先后在霸州市一公寓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赵某抓获归案。经突审,两名犯罪嫌疑人对以购买奶制品饮料为由诈骗受害人韩某117042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赵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廊坊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