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明确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主要依靠自救,良好的自我管理和可操作性强的灭火预案对火灾处置非常有利。《规定》专门设置一章六条对此进行详尽的规定。并且明确了“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至少对居住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一次疏散演练。”
“禁止电动车入户充电”成热点
近年来
电动车火灾频频发生
《规定》中的电动车管理条例
也成了热门话题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将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
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
停放电动自行车
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那居民电动自行车如何停放?
充电怎么办?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指出: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有鼓励也有惩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新增7项目消防行政处罚
以下七种行为最高罚款1万元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上述七种行为
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
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照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信阳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