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价值4800万元的水产品公司保住了!

2021-08-02 12:43:02 作者: |我为群众办

“谢谢法官,如果因为一时之气拍卖了水产公司,现在可能一分钱都没了。”

7月12日,舟山中院执行法官冷海波来到老吴企业进行执行案件回访,对方告诉他,第二期执行款已按约汇出,他的水产品公司最近效益也不错。

与现在的心情笃定不同,几个月前的老吴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因为被申请执行人逼急了,差点就让老吴的水产品公司走上执行拍卖程序。

价值4800万水产公司面临拍卖

事情还得从2019年说起。当时,广州仲裁委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裁决,舟山市某水产品有限公司向陈某偿还本息合计710余万,该水产品公司负责人老吴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裁决生效后,陈某以被申请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向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于今年1月立案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财产,发现被执行人水产公司及老吴名下开立的银行账户仅有少量存款,最有价值的财产系水产品公司所涉的一块土地,及土地上四间速冻车间和一间预冷间,价值4800万元。该不动产已在仲裁期间被首封,申请执行人在本案中享有处置权。

调解一波三折

拍卖前最后一刻终达成共识

法律必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但是强制腾空拍卖仍在营业的水产品公司,则无异于“杀鸡取卵”。此外,该水产品公司设有抵押,拍卖后会优先受偿抵押权,分配完毕后申请执行人债权依然可能得不到有效受偿。

执行法官把当事方拉到一起组织调解,经过几轮磋商,双方却因查封解封时间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一气之下,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拍卖水产品公司名下厂房、土地。老吴也被对方的态度彻底激怒,摆出一副“法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态度。

如果是一般的执行案件,这个时候只能走拍卖程序了。但执行法官冷海波看着一家正常运行的企业要被关闭,他实在不忍心。

在“冷却”一段时间后,执行法官又去做双方工作,对执行风险进行细致阐明。法院根据已经初步掌握的公司资产价值、现有债权数额以及同类标的物处置的案例,形成公司资产拍卖模拟方案,并将其提供给申请人,由其自行判断财产拍卖、和解履行方案的优劣。最终,申请执行人从预估拍卖数额中认识到启动拍卖可能无法实现其债权,这才表示不再意气用事,会理性对待该案执行。

在财产处置前最后一刻,法院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从上午九时到下午二时,当事双方根据各自利益需求终于确定了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方案,即老吴先给付250万元后再解除查封,随后每月分期履行30万,2年内还清。方案谈妥后,终于按下了拍卖财产处置的“暂停键”。

图为执行法官实地考察

-40℃水产品冷库的状况

“盘活”优质资产

继续经营实现双方利益

和解协议签订后,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放善意,告知法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愿意帮助其走出困境,且在履行完前两期款项后,对水产品公司名下土地解除查封以便于其进行银行转贷。另一方面向水产品公司释明,若其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法院将会重新对水产品公司名下资产进行处置,且逐步升级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

目前,被执行人老吴已按约履行完毕第二期款项,土地查封予以解除,涉案水产企业运行正常。“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企业可算是真的保住了。”执行法官说。

来源:舟山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