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煤控股)近日在上海清算所公告,公司于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虚增货币资金共计861亿元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因此,证监会对永城煤电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6名高管处以共230万元罚款。
去年11月10日,永煤控股突然因流动资金紧张无法按期足额偿付约10亿本息金额,而当时它的账面上的货币资金还高达469.68亿元。这一违约行为直接引发债市连锁冲击,全国煤炭类债券、河北、山西甚至云南等地的国企债均受波及,一级市场被迫取消发行,二级市场遭遇“打折”抛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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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货币资金861亿!
去年爆雷后,有人疑问为什么永煤控股账面货币资金有近470亿,却连10亿都还不上,并最终引发一系列违约连锁反应。或许近日证监会披露这份文件能帮我们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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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永煤控股累计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21期(以下简称21期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3期(以下简称私募债)。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和私募债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件中,永煤控股将应收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下称河南能化或豫能化)的往来款作为货币资金列报,导致其合并报表层面虚增货币资金。
具体来看,2017年至2020年9月30日财务报表分别虚增112.74亿元、235.64亿元、241.07亿元、271.74亿元,分别占其当期披露货币资金总额的54.03%、62.56%、57.28%、57.86%,分别占其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7.94%、14.52%、14.68%、15.74%。经小编计算上述虚增货币资金累计达861.19亿元。
证监会在调查结果中称,永煤控股自2007年成立后 ,根据河南能化的要求进行资金归集,永煤控股资金被自动归集至其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河南能化控股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
不同于永煤控股自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可以被随时支取的货币资金,被归集的资金由河南能化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调度,永煤控股需经审批后使用。但上述资金事实上已由河南能化统筹用于其它项目。
上述被河南能化资金管理中心调度的资金属于永煤控股债权性质的往来款。但永煤控股仍将上述资金计入货币资金项目下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披露。
河南能化是河南省第一大国有企业,官网显示其拥有煤炭产能8000多万吨、化工产品产能合计1000万吨,拥有大有能源等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 集团位居2019年世界500强企业第484位、中国500强企业第119位、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第7位、中国煤炭企业50强第11位。
河南能化是永煤控股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6.01%,其实控人为 河南省国资委。但因 河南能化长期经营不善,盲目扩张“摊大饼”,多数业务板块亏损。尤其是煤化工板块,投入巨大但盈利能力弱,拖累豫能化及永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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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 永煤控股也是豫能化集团的核心骨干企业。永煤控股的债券违约,直接波及豫能化集团,后者信用等级由 AAA被降至BB,其存续期债券陷入交叉违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