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排污不听劝,拘留!
2021年8月1日,宜黄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接到宜黄县生态环境局移送案件线索,宜黄工业园区某公司废物处理负责人付某为完成工作,私自将厂里固化物埋在厂里空地下,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民警立即对付某进行传唤,付某对违法排污一事供认不讳,并取得相关人员的证人证言,确认付某非法排污事实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法对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民警在此呼吁广大群众
你我同行,携手共护碧水蓝天,切勿因贪图便利而污染环境;如有发现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对于任何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或个人,公安机关绝不手软,都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江西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