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外地男子夜潜至玉山电网鱼,被当场抓获!

2021-08-03 12:46:59 作者: 两名外地男子

胆真肥!两名外地男子竟敢夜潜至玉山河段电网鱼,追究刑责!

深抓长江大保护,严打非法捕捞,推进护鱼护鸟护野生动物,“三护”行动持续走深走实,玉山县公安局和各有关部门、乡镇从未停歇战斗的脚步,然而,有些不法分子却依然抱有侥幸心理,或贪图口腹之欲,或为小利罔顾家园生态,还敢用电鱼具和“绝户网”非法捕捞水产品,对此,国法森严,他们必遭严打严惩。

2021年7月26日,玉山县公安局临湖派出所民警和村(居)干部联合行动通过彻夜蹲守,当场抓获两名非法电鱼网鱼犯罪嫌疑人。

近日,玉山县公安局临湖派出所获悉线索,在辖区饶北河水域,下半夜经常看到灯光,疑似有人非法电鱼和网鱼,该所高度重视,立即将情况通报给临江湖社区、上坂村、院边村等村社区,2021年7月25日晚,派出所民警与村(居)干部联合行动分组到饶北河玉山县临湖段秘密蹲守,战斗人员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到7月26日凌晨4时许……

“来了!他们来了”只见河面上突然亮起了两道灯光,“先别急,不要惊跑了他们”两道灯光在河中央,如果贸然出击,不法分子很可能往河对岸窜逃。

战斗人员悄悄潜近,依稀看出两人的动作和状态,一人驾着小船在收网,一人用电鱼工具电鱼……民警和村干部分工协作,临时分为两个战斗小组,一组负责主控网鱼者,另一组负责主控电鱼人,待两名非法人员靠近岸边,战斗人员突然打亮灯光出击……

两名电网鱼人员束手就擒,战斗人员现场缴获渔获物0.5公斤(当场放生),电鱼具一套、小船一艘,以及其他的作案工具,经带回公安机关审讯,两名男子如实供述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余某、高某均系上饶市广信区石人乡人,他们家毗邻玉山县临湖镇,知道玉山县打击非法捕捞很严,但他们认为,越是管得严的地方,河里的鱼就越多,所谓“富贵”险中求,他们决定铤而走险,到玉山县临湖镇饶北河水域,用电鱼具和粘丝网非法捕捞水产品。

据他们供述,他们在第一次非法捕捞后,就发现饶北河玉山临湖段的鱼很多,此后陆续多次到此电鱼和网鱼,他们每次都是在后半夜,在较为偏僻的河段行动,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和高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中。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玉山公安提醒:

请大家务必遵纪守法,切勿再从事非法电毒炸网鱼、捕鸟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贪图一时的口腹之欲,使自己身陷囹圄,实为不智,更是不值。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呵护文明美丽家园,需要我们一起努力。请大家相互监督,发现不法行为,踊跃举报,可以直接拨打110,也可以拨打各辖区派出所的电话,我们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绝不姑息!

来源:江西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