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款可以扫码支付啦
近日,
佛山中院再推便民新举措,
上线执行款二维码扫码缴费功能!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佛山中院联合相关部门,克服了原来执行款缴费只能通过储蓄卡进行转账的各种技术性障碍,针对执行金额在5万以下,有简便付款需求,不容易产生争议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案件,推出“执行二维码”付款系统,当事人可直接扫码缴费。
高效
二维码自动关联相应执行案件及案件子账号,当事人扫描缴款通知书上的“执行款二维码”,便可以看到案号、缴款人、缴款金额等信息,无需自行输入。
便捷
不受时间、地点限制,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可完成付款。
灵活
如果具体案情有变,付款人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置付款数额,完成付款程序。
“用过都说好”
“执行收款二维码很方便快捷,我一收到缴费通知书便扫码支付了执行款,不用专程跑到银行转账。”近日,佛山中院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中山某电器公司的法人代表邓某,通过扫描执行款二维码主动支付了执行款1627.86元。
该案中,上述中山某电器公司因合作商逾期支付货款,将合作商告上了法庭。因为合作商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佛山中院审理后支持了中山某电器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并判决中山某电器公司负担部分诉讼费。其后,由于中山某电器公司未及时交二审诉讼费,被立案强制执行。
“因为律师没有及时告知判决内容,公司成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有了执行款二维码,一下就付清了款项。”邓某对执行收款二维码这一便民举措非常认可。
接下来,
佛山中院将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
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
在执行领域的广泛应用,
创新工作路径和方式方法,
进一步提升智慧执行、智慧法院建设水平。
(佛山中院)
来源:广东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