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昆明一大学生“卖驾照记分”挣钱被罚

2021-08-04 21:54:46 作者: 违法行为!昆

每本驾照都有记分周期,有些人可能会有这么一个想法,“我这个驾照分还没被扣完,我找个人把这些分卖掉,抵扣对方车子的违章扣分,对我没什么影响,还能从中获利,岂不美哉?”

你以为驾驶证的分是菜市场的菜可以随意买卖?那你就错了。那是违法行为,对此类违法行为,昆明交警始终坚持严管态势。

案例

大学生“卖分”挣钱被罚

7月14日15时30分,昆明交警二大队摩巡中队民警在二环东路与人民东路交叉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名摩托车驾驶人载着一名男子行驶到路口时,将车辆停靠在路边,并拿出手机在交流着什么。

民警上前对两人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吴某某和乘客并不认识,两人是通过微信联系上的。在对摩托车进行仔细检查时,发现其车座下有两张写着“收驾驶证分、高价回收驾驶证分”的小广告。并在置物箱中发现大量写有高价回收驾驶证分的贴纸广告,且其微信上建有许多“买分卖分”的群。在民警核查期间,仍有许多“买分卖分”的信息不断传来。

此外,民警在查看吴某某和乘客卓某某微信聊天记录时,发现聊天记录清晰显示了两人“买分卖分”的全过程。随即,民警将两人带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乘车的卓某某系昆明某大学在读学生,其称自己为了换取零花钱将驾驶证记分卖给吴某某。自己并不知道替他人记分的行为是违法行为。“黄牛”吴某某本是一家旅馆的老板,业余时间通过微信、朋友圈以及熟人介绍等方式介绍买分卖分获取好处。当日,吴某某带着卓某某到交警队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记分后,两人在路口准备付钱完成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吴某某因介绍替代记分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卓某某因实施替代他人记分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声音

风险极高后果严重

在采访中,一位从事车辆代审相关业务人士告诉记者,“对方有肇事逃逸行为,拿你的驾照顶包,那你这种行为是包庇行为,会有连带责任。”

除此之外,有些“黄牛”胡乱操作,卖6分结果被扣12分,而你自己可能还不知情,结果驾照直接被吊销,等你再开车上路,一旦被现场查处,相当于无证驾驶。

措施

重点人员列入监管平台

使用驾驶证“买分卖分”,无论是“买分人”还是“卖分人”都已经违法!

根据《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禁止他人替代记分、替代他人记分、介绍替代记分。

同时《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之规定,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介绍替代记分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多次实施“买分卖分”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及专职“黄牛”等中介人员,由交警部门完成证据材料收集后,移交属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散播、传播“买分卖分”相关信息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他们严厉打击“买分卖分”的行为,建立重点人员名单库,对于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将列入重点人员的监管平台。除了将重点人员纳入监管平台之外,昆明交警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刘嘉 摄影报道

责编 易科彦

校对 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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