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前调解化纠纷 “拉家常”普法解疑惑
近日,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在杨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通过案前调解的方式,为16名群众解决一起劳务纠纷问题,群众衷心为法律援助处点赞。
在7月中旬,曾某等16名群众到杨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寻求帮助,称他们16人在退休后被聘请为广东某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劳务工人,但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濒临破产,工资至今仍未支付,多次追收无果,希望杨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能够通过法律援助方式为他们解决纠纷问题。
7月27日,区法律援助处为方便群众让群众少跑路,决定到杨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现场为他们办理立案前调解申请手续。
为更深入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加强困难群众维权意识以及证据保留意识。在办理申请手续结束后,韦春洪和林兆华同志以及杨和镇政府法律顾问严敏杰律师,现场向群众开展一场“拉家常”式普法宣传。
经过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和杨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共同努力,7月29日,曾某等16名群众与该公司负责人签订了调解协议,纠纷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至此,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和杨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本着让群众少跑路的理念,法援工作者积极主动作为,快速高效的解决了此件纠纷,此纠纷得到完满解决。
(佛山司法)
来源:广东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