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珠海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日一小车雨中行驶时没减速,溅起2米的浪花正好将路边人行道上一名女士淋了个透。该司机被举报后被处罚50元,据悉,这是珠海交警对此类不文明驾驶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日前,有网友在珠海交警微博举报:7月31日下午,其在珠海明珠中巴士站等车,一辆粤CD0××83号白色小车在明珠南路南往北方向呼啸而过,丝毫没有减速,以至于溅起一道2米的“巨浪”,把她从头到脚浇了个透心凉。这名女子本来在路边等公交,被突如其来的水花溅得浑身湿透。女子很生气,立即发视频举报这个没有行车礼仪的司机。
珠海香洲交警大队方警官接到举报后立即着手调查,通过车牌号查询,联系上当时的司机并约好时间进行处理。
8月2日上午,司机王某来到大队接受调查。他看了网友提供的视频后,称当时送人赶时间,没有注意减速驶过积水路段,以至于吓到行人。
对于因自己行为而受到惊吓的群众,王某深感后悔,当场写下一封对当事人的道歉信,并表示以后他一定会小心行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由于王某驾车行经漫水路时未低速通过,被依法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据悉,这是珠海交警对此类违法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接连制造了“人工海浪”的还有这两位司机。7月20日上午9点38分,一名行人撑着伞在奥园广场附近走着,突然一辆粤CD22××57号小车途经梅界路交蓝盾路路口时,快速通过溅了她一身水。可她还没缓过神,又一辆粤C03××92号小货车快速通过,再次溅起巨大的水花。接连莫名其妙被溅水,当事人当即把这种过分的行为举报给交警。
香洲交警接报后立即排查监控,锁定目标车辆,通过车牌号联系司机到大队接受处理。很快,小车司机戴某、货车司机付某来到大队接受处理。方警官向他们播放了路面监控,并对两人进行教育警告处罚。
戴某和付某称转弯时光注意路况,而忽略了路面积水和行人,造成水溅,给路人带来不便。他们承认错误并当场写了检讨书,表示今后他们遇到类似情况,一定会做个文明有礼的司机。
珠海交警提醒各位驾驶人,特殊天气下,路面难免有积水、障碍物等,应提前减速通行、谨慎驾驶,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其他车辆和行人负责。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全媒体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杨小江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杨洪权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