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上午9时许,青岛交警胶州湾大队一中队民警沿G22青兰高速青岛往黄岛方向巡逻至35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鲁B牌照的黑色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车辆未开启应急灯,也未摆放三角架。民警上前查看,发现车内的两人正在吵架。
经了解,驾驶员与副驾驶座上的女子是夫妻,当天妻子的心情不好,在途中因为琐事与丈夫发生争吵,两人便在应急车道内停车。众所周知,高速公路上的车速非常快,随时会发生危险,民警严肃地告知两人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随意停车的危害,不管有任何矛盾应到收费站外广场等安全地带解决。经过一番说教,两人意识到了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随意停车的错误,并保证下不为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民警对驾驶员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通讯员 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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