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互联网法庭+远程提讯,烟台法院战“疫”庭审两不误

2021-08-12 16:49:47 作者: 开庭!互联网

“看守所信号怎么样,被告人邹某某是否能听清我说话?”

“可以,能听清。”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代理人能听清吗?”

“声音清楚。”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那边怎么样?”

“非常清楚。”

“好,一切准备就绪,现在开始开庭。”

经过前期的调试和准备,8月10日上午9点,随着法官童睿敲响手中的法槌,一场特殊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庭审终于顺利开始。

而这场庭审的特殊之处就在于既启用了远程提讯系统与看守所在押的被告人连线,还启用了互联网庭审系统与身在外地的诉讼代理人连线。

案情回顾

2021年5月,被告人邹某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自西向东横过道路的被害人张某某相碰撞,致使张某某又与中心护栏碰撞,造成张某某死亡。

肇事后,被告人邹某某驾车逃逸,两天后,邹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某系颅脑损伤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邹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7月20日,检察院以邹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莱州法院提起公诉,7月28日,被害人张某某的三位家属向邹某某、肇事车辆登记所有人王某某以及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0余万元。

开庭审理

案件开庭前,法官童睿了解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保险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均在莱山区无法到场,被告人邹某某所关押在莱州看守所也因疫情原因禁止出入。

为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该案庭审的顺利进行,童睿与信息技术部门积极沟通,与莱州看守所主动协调,研究制定了“远程提讯+互联网法庭”两套系统同时启用的庭审方案。

被告人邹某某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参加庭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保险公司的诉讼代理人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参加庭审,邹某某辩护人、王某某诉讼代理人以及公诉人到现场参加庭审,实现了三地连线、隔空开庭,疫情防控不放松,云上庭审不打烊。

小编有话说

近期,

面对疫情的严峻形势,

烟台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将线下的诉讼活动及时调整为线上,

为群众提供了便利、灵活、多元的诉讼服务,

把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

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公正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