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马路上“炫车技”,不仅不可能成为“车神”,而且严重危害到社会的公共安全,把自己搭进去不说,酿成车祸,更是害人害己。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告人李某愧疚的跪在了父亲面前。李某被抓源于他人生中最疯狂的30分钟。
2021年2月4日上午9点56分,海淀区联想桥,巡逻民警发现,一辆没有牌照的三轮摩托车正在路上飞驰。李某就是这辆三轮摩托车的驾驶人。面对民警的喊话,李某丝毫没有减速,而是从民警摩托车的左侧钻了出来。一辆警车试图别停李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李某则加速从警车左侧冲了过去,警车再次上前,李某凭借三轮车车身小、转弯灵活,再次从警车后面窜了过去。
李某开着三轮车在路上左拐右闪,高速穿插,对于民警的喊话、阻拦,李某置之不理。10分钟后,民警终于拦下了李某。眼看被民警拦了下来,李某直接掉头,冲进了车流,逆行穿梭。李某近乎疯狂,越开越快,闯红灯、逆行,一口气跑了半个多小时,从海淀区中关村一直跑到了昌平区的立汤路。在昌平区立汤路,李某被民警抓获。此时,李某竟然一改前态,立刻变脸,哭着,不停地喊:我错了。
经鉴定:李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为燃油车,属于机动车。李某没有驾照,属无证驾驶;李某驾驶中时速曾达到90-100公里每小时。2021年3月9日,海淀检察院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李某批准逮捕。李某说,他是厨具公司的送货员,当天公司的车辆限行,他就开着这辆三轮摩托车出来送。
李某为何疯狂的逃窜?李某说,多年前,自己曾犯抢劫罪被判服刑,出狱后一直安分守己。案发当天,他看到巡逻民警,从心里感到害怕,下意识的转身就跑。但就是这疯狂的30分钟,再次把李某送上了刑事审判庭。李某表示,30分钟疯狂逃跑中,庆幸没撞到人和车。
但李某疯狂驾驶的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构成危害,李某当庭表示认罪整个庭审过程中,李某的父亲一直在哭。对于这个儿子,李某的父亲是恨铁不成钢。最终,海淀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李某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李某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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