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驾驶牵引车酿惨剧 涉事企业主管被批准逮捕

2021-08-12 19:20:54 作者: 实习期驾驶牵

日前,本栏目报道了市区一名驾驶员在实习期违规驾驶牵引车上路酿发事故,造成两名学生不幸身亡的事件,引起各有关方面的关注。事发后,涉事驾驶员及其所属企业主管人员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昨天,经检察机关批准,涉事驾驶员所属企业主管人员刘某源被依法逮捕。

7月14日晚上8点左右,刘某驾驶一辆牵引车沿泰山路由南往北行驶至金泰立交桥下时,碰撞两名骑乘一辆自行车的学生,造成这两名学生死亡。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此次事故的原因,是刘某持实习驾驶证驾驶牵引挂车上路且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警方为此吊销了刘某的驾驶证,并依法对刘某予以刑事拘留。7月28日,刘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而就此事,交警部门启动了“深度调查”机制,对涉事驾驶员所属企业主管人员刘某源进行溯源追责,予以刑事立案侦查。昨天下午,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市公安局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刘某源执行逮捕。

车属单位负责人刘某源,在明知所属单位驾驶人刘某驾驶证尚在实习期间的情况下,依然指使其违规驾驶牵引挂车,导致发生致二人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经检察机关批准,现对刘某源依法进行逮捕。

——交警龙湖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李辉扬

事故猛于虎,警钟需长鸣!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属单位,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一旦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启动“深度调查”机制,对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溯源追责,该停业的一律停业整顿,绝不姑息。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应吸取事故教训,完善安全措施,规范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合法守规经营,尽职尽责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龙湖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李辉扬

来源:汕头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