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警方依法刑拘1名肇事逃逸、2名醉酒驾驶人员

2021-08-14 23:16:31 作者: 冠县警方依法

为保持对酒、醉驾等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冠县交警大队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等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8月12日,冠县交警大队集中对1名肇事逃逸及2名醉酒驾驶人员执行刑事拘留。

肇事逃逸:

2021年05月19日19时42分许,郝**驾驶悬挂车牌号为鲁PA***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省道248自南向北行驶到冠县甘官屯乡时,与闫**驾驶的车牌号为鲁PS***7的三轮汽车追尾相撞,致郝**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闫**驾车逃逸。2021年7月14日,郝**的损伤程度经鉴定为重伤二级。经认定,闫**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醉酒驾驶一:

2021年07月18日22时许,么**醉酒后驾驶鲁P***S7号小型轿车,在国道309线冠县沙河路交叉路口被冠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2021年07月20日,经鉴定,么**的静脉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9.7mg/100ml。

醉酒驾驶二:

2021年07月21日01时09分,杜**驾驶鲁P***XA号小型轿车,沿冠县城区振兴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冠县城区振兴路与和平路交叉路口,与沿和平路由南向北沙**驾驶的鲁P***33小型轿车发生相撞,致使两车辆不同程度损坏。2021年07月26日,经鉴定,杜**的静脉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29.8mg/100ml。

冠县交警大队将坚持常态化严查酒醉驾等各项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加大酒醉驾、交通肇事等案件办理力度,净化路面交通秩序。

冠县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醉酒驾驶被查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能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国家公职人员还会被开除公职。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您的出行安全,

就是我们最大的牵挂

聊城交警,在您身边

来源:山东省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