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睡梦中电动车爆炸!

2021-08-15 00:43:43 作者: 又是睡梦中电

8月10日5时50分许

廊坊市某小区一租户家中

突然传出爆炸声!

熟睡中的租客周先生被爆炸声惊醒起来查看发现竟是客厅充电的电动车电池起火屋内还飘散大量浓烟他赶紧把同住的外甥喊醒并打了119报警

外甥小王说当时火苗太大两人根本没法靠近大门口后来舅舅把他拉到里屋卧室阳台想着跳楼逃生……

事后,周先生心有余悸地说道他们住的是三楼,不算高在犹豫着要不要跳楼逃生时消防员就到了幸亏没跳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性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我省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大省,目前保有量约为2500万辆。电动自行车在便利群众生活的同时,也衍生出一系列交通秩序和安全问题。8月1日起,这项新规正式施行与你有关!7种违规行为最高可罚10000元!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猛于虎。尽管在各部门持续的宣传下,在住宅内及楼道处,为电动车充电的情况大大减少,但从数据统计来看,仍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针对电动车停放及充电是如何规定的?

《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居民电动自行车如何停放?充电怎么办?

《规定》提出:“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严禁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这七种行为,最高可罚款1万元

为保障安全,《规定》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根据《规定》:(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上述七种行为,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