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我房子装得不错吧?”
“是不错,但这是我的房子!”
这不是段子,这事就发生在贵州遵义的况某与王某身上。
今年一月,况某接了新房,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开始装修,前前后后花了近18万元,即将收尾。
同样是今年一月,王某也办理了接房手续,不过没有立即装修,但在四月他却收到催缴电费的信息。
△况某装修新房,前前后后花了近18万元。
一头雾水的王某查询后发现,自己的新房产生了电费,现处于欠费状态。这让王某十分疑惑,自己还没开始装修,怎么会产生电费呢?王某到新房一看,才发现自己的新房,已经被别人装修得差不多了。
同样发蒙的,还有况某,他花了18万快装完的房子,竟然是邻居的。
向物业反映后,二人才发现,他们的两套房屋户型、面积相同,是房开公司在交付时,给错了钥匙。
△同一把钥匙,标记了两个房号。
弄清原因后,王某要求况某停止装修,将房屋恢复原貌后返还。况某不舍已花费的18万,执意继续装修。交涉无果,王某将况某、房开公司一并诉至法院。
汇川法院法官陈正敏在向原告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了被告。被告况某表示,是房开公司给的钥匙,自己拿着钥匙开门装修,不存在什么问题。被告房开公司也承认,确实在交付时给错了钥匙。
△两人的房屋位置
原告退房或被告拆除装修,都会让双方面临不小的损失。两套房屋户型、面积相同,经多次查看现场和组织调解后,三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况某与王某交换房屋,由房开公司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王某原有房屋采光更佳,房开公司补偿王某3万元。
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王某向法院申请撤诉,“装修乌龙”事件就此告一段落。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孟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