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吉首站8月15日讯(通讯员 张馨予)公安部“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吉首市公安局持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8月12日,成功抓获3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破获3起“帮信”案件,缴获银行卡数张。
近期,吉首市公安局反诈专班在线索分析研判中发现,杨某、张某、罗某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专班民警通过深度挖掘迅速锁定涉嫌帮信犯罪嫌疑人杨某、张某、罗某三人在吉首的活动轨迹和最新落脚点。8月12日,吉首市公安局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抽调刑侦大队、石家冲派出所、马颈坳派出所精干力量,兵分三路,分别将杨某、张某、罗某三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三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2021年1月至4月期间,杨某(24岁,吉首市人)由于没有收入,看到闲置的银行卡可以轻松赚钱,为获取经济利益,将名下多个银行账户进行买卖,后邀约身边朋友一起向其上线以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银行卡,这批银行卡被用于网络诈骗资金结算,从中获取利益;
2021年5月,张某(30岁,吉首市人)张某在明知对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碍于朋友的感情劝说,仍然将其电话卡、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并配合进行面部识别,实现违法资金的接收、流转;
2021年6月,罗某(21岁,吉首市人)因大学刚毕业没有工作,便伙同他人在吉首、武汉通过其名下的银行卡以10000元流水可获利80元标准流转电信诈骗案的诈骗资金,银行账单流水超过10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张某、罗楼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以来,吉首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打击治理工作,其中在公安部“断卡”行动中抓获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犯罪嫌疑人27人,打掉办卡贩卡团伙3个,缴获用于作案的手机、银行卡、电话卡若干,开展反诈宣传20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20000余份。
警方提醒: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名下手机、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