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单体预售楼栋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申请办理预售;
在单体预售楼栋投资比例难以认定的情况下,可将工程建设形象进度作为许可条件。
简单来理解就是,未来如果项目没有建设到一定程度,是不可以办理预售证的,这样一来商品房就不能走正常流程售卖,避免了购房者的无故损失。
不得不说,这条规定实质上还是很有用的。通常来说,预售制对于房企的优点就是,可以尽快尽早地回收资金作为开发用途。但对于购房者来说,无异于是一场“豪赌”。赌赢了就是一套房子,赌输了就是一个深坑。
因此,根据最新规定,至少购房者们“赌输”的可能性被降低了,一旦一个项目已经建设到一定程度,开发商“卷钱跑路”的可能性也会递减,届时也将大大降低“烂尾楼”出现的可能性。
无论怎么说,收紧预售制度对于目前的楼市来说,显然是利大于弊的。也只有从根本出发,才有可能彻底整顿楼市,还原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毕竟,绝不能让楼市,向着“庞氏骗局”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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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猫谈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