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记者获悉,日前,信用合肥公示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对保利安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该物业公司因违法收取费等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被没收违法所得10万余元,罚款超32万元。
经查,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保利安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向终端用户下调(传导)电价,合计收取4,070,436.64千瓦时电量电费,应降未降电费金额146,663.22元;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该公司未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向终端用户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电价,未执行95%减价政策多收电费100,312.78元。总计涉嫌违法收取费246,976.00元。
据悉,自2020年11月起至2021年2月,该公司已向终端用户抵扣多收电费138,733.10元,仍未向终端用户退款或者抵扣多收电费108,242.90元。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对该公司罚款324,728.70 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10.82429万元。
来源: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