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协议离婚后,孩子的父亲却拒不支付抚养费,也从未履行过其他义务。8月16日,省检察院消息,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这名父亲接受调解,同意支付抚养费。据悉,这是我省首例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支持起诉的追索抚养费纠纷案。
小雅(化名)是王某与冯某的婚生女,但父母因感情破裂自愿协议离婚。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母亲王某抚养,父亲冯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然而,冯某离婚后却拒不支付抚养费,也未履行过其他义务。
随着小雅逐年长大,其生活、教育等开支日益增多,王某因无稳定的经济来源,只好向吕梁市离石区法院提起诉讼,索要抚养费。同时,她也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离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审查认为,冯某作为小雅的生父不履行协议和义务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小雅的合法权益,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受理条件。
随即,该院决定支持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尊重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案件调解,并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我愿意接受法庭调解,支付抚养费2.3万元;今年8月至2022年5月底前,每月再支付抚养费3600元。2022年6月起,至女儿18周岁前,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最终,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冯某与王某达成协议。记者 刘友旺
来源:太原晚报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