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鸡被盗,两年后有人将退赔款送上门,真相是……

2021-08-17 10:45:43 作者: 两年前鸡被盗

“这里一共是1305元现金,您请收好。”

“没想到过了两年,鸡被偷的损失还能追回来,多亏有你们,太感谢了!”

近日,十堰房县城关镇炳公村村委会楼前,一起盗窃案中的受害人魏师傅从检察官手中接过赔偿款,激动地向检察官和派出所民警表达谢意。

2018年11月,曾因偷鸡服刑三年多的国某,刑满释放刚一年因缺少收入来源,又动起歪心思,“重操旧业”去偷鸡。在短短5个月时间内,国某在房县城关镇、红塔镇等地流窜作案,盗窃多户农家养殖的土鸡、肉鸡近百只,然后“贱卖”给当地经营家禽生意的余某。国某落网时,非法所得早已挥霍一空,后被判处刑罚。

房县检察院介绍,此案造成14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9077元。

今年1月,警方将余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移送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办理过程中发现,部分被害人卧病在床,急需用钱,但此前鸡被盗的损失一直未追回。

承办检察官耐心做工作、宣讲政策,最终余某表示认罪认罚并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上月,余某将退赔款交给了侦查机关。为确保第一时间将钱款送到被害人手中,经过与办案民警商议,检察官和办案民警一起前往炳公村、三海村,公开将钱款发还。

(湖北日报通讯员 左永玲 周青青)

来源:十堰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