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上午7时30分,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接到报警,在西环路双冲桥头附近路段,一辆电动自行车在横过斑马线时,与一辆直行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严重,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柳南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勘察,发现电动车碎片及车上物品散落在地,小轿车车头有明显的撞击痕迹。
根据监控视频发现,事发时,何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道路中央,车牌号为桂GS0***的小轿车未减速直行撞上电动车,电动车被向前推行数米。
电动车驾驶人伤势严重,已送去附近工人医院进行救治。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该如何经过人行横道呢?
交警蜀黍教你正确做法!
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驾驶非机动车: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行人: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文| 韦巍 图| 李宗亮)
来源:柳州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