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给“第三者”76万元,妻子起诉将钱全部要回

2021-08-19 11:20:17 作者: 丈夫给“第三

本报记者 唐慧 本报通讯员 李淑涵

近日,张某收到了河间法院的判决书,她的官司打赢了。

原来,张某和丈夫李某婚后一起做生意。在生完孩子后,张某突然发现了丈夫李某的秘密:李某与河间一名女子赵某关系密切,并且李某先后给赵某转账76万余元。李某承认自己出轨的事实,要回了67万余元。为了索要剩余的8万余元钱,张某将赵某起诉至河间法院。

河间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某转给赵某的钱为李某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赵某应将钱返还。

妻子怀孕期间,丈夫出轨,并给了对方76万余元

两年多前,保定的张某和丈夫李某婚后一起做生意。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时,张某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她将生意交给李某打理,自己安心在家养胎。

孩子出生后,一天深夜,张某突然接到一名女子打来的电话。这个电话,让张某陷入痛苦之中。原来,打电话的女子是河间的赵某,她与张某的丈夫李某关系密切。

张某向身边的朋友了解得知,自从她怀孕后,赵某便和李某关系密切,还在外租房一起生活。

张某查询丈夫李某的转账记录,发现丈夫曾多次通过银行转账和微信转账的方式给赵某转钱,共计76万余元。

在张某的询问下,李某向妻子张某承认了他与赵某的关系,并且承认他转给赵某的钱属于他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妻子要求“第三者”将钱全部退还

在张某的要求下,赵某通过银行转账和微信转账的方式返还了李某67万余元,还剩8万余元未还。

为了索要剩余的8万余元钱,张某将赵某起诉至河间法院。张某认为,自己的丈夫李某给赵某的钱属于他们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赵某应当将钱返还。

赵某对张某的说法并不认可。她认为,她与李某相识后,李某追求她,她才同意与李某交往。后来,两人在外租房同居生活。期间,生活花销都是她支付,李某只是偶尔给她转一些钱,用于共同生活。从一开始,她就不知道李某已婚的事实。即便李某给她的钱属于李某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她接受这些钱时并不知情。因此,这些钱属于她善意取得。

随后,张某向法庭提交了李某与赵某的聊天录音、短信及李某给赵某交电话费的发票、银行转账和微信转账的交易明细。张某认为,这些证据能证实赵某与李某有不正当关系,还能证明,赵某明知李某已经结婚,仍接受李某的钱。

法院判决“第三者”还钱

河间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声称李某转给她的钱是她与李某同居生活期间的生活支出,但李某先后多次向赵某大额转账,与日常生活常理不符。

同时,河间法院认为,李某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赵某转账,且李某在庭审中表示,他转给赵某的钱是他与张某夫妻二人公司的收益,所以李某转给赵某的钱应当属于李某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赵某认为这些钱属于自己善意取得,但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

对于李某转给赵某的钱,法院认为,这些钱并没有用于李某与张某的日常生活,且未经作为财产共有人张某的同意。因此,李某的转账行为损害了张某的利益。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赵某同居,有悖公序良俗,所以赠与行为无效。

近日,河间法院判决,赵某限期返还张某8.2万元。

来源:沧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