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凌晨报警“我被上司强奸了!”

2021-08-19 15:17:35 作者: 女子凌晨报警

恋爱中,我们常说情侣之间尽量少吵架,尽量避免矛盾。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该生气还是会生气。情侣之间应该学会如何正确化解矛盾,理解对方,不然头脑一热做出什么匪夷所思的事就追悔莫及了。。。

8月17日半夜零时许,市公安局爱民分局向阳派出所接到一则报警电话:“警察同志,上个月我被我的上司强奸了,我现在已经怀孕了,现在我们俩在一起”。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报警人徐某和其上司张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起初,徐某一口咬定是张某将其强奸并致使其怀孕,因报警人徐某陈述其上司张某涉嫌强奸罪,向阳派出所立即与分局刑警大队取得联系,并连夜将两人带至刑警大队。

在制作讯问笔录过程中,徐某支支吾吾,回答侦查员提问驴唇不对马嘴,几个问题下来,侦查员便发现其中必有蹊跷,再一次明确告知徐某权利、义务,以及应当如实回答侦查员提出的问题后,徐某承认自己谎报警情的行为,并解释到自己因为喝酒后情绪激动,赌气才打了110报警。

原来,徐某和张某是情侣关系,如今徐某怀孕1个月了,两人因张某怀疑徐某肚子里的孩子并非张某的而发生争吵,徐某一时生气:“既然你不承认孩子是你的,那我就告你强奸!”

最终,徐某因谎报警情被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110报警平台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是群众遇到不法侵害、救助危难时的依靠。虚假报警、无效报警不仅浪费警力资源,也可能会影响到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众。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通过110报警,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或自身遭遇危难时报警求助,公安机关都会第一时间指令警力到场处置。但是对于虚假报警或恶意骚扰“110”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雪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