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小区没有门禁卡,进出门只能刷脸,每天都要跟门卫闹不愉快。
近日,随州一市民反映自己居住的小区只有“人脸识别”唯一一种进出方式,特别闹心。
小区大门口
8月19日中午12时许,极目新闻记者来到随州市曾都区东壕街上的舜安宫小区。小区只有一个进出口,一道车行道栅供车辆通行。紧挨门房是一个人行通道,一米来高的立柱机器只有一个液晶显示屏。
采访当日中午人行通道敞开,无人值守。记者进入小区后发现,该小区仅有四栋,每栋7层,大约一两百户人家。
魏先生说,他的儿子住在该小区。自从去年疫情后,发现门口就装了这个机器。“进自己家的门,每天都闹得不愉快。”他说,有时候机器识别不灵,“像个傻瓜一样站半天,碰到亲戚朋友来串门,还得跟门房说好话,天天看他们脸色”。他现在每次来看望儿子,一想到进小区麻烦就很头疼。
居民反映小区不合理进出方式
居住在该小区2栋的居民杨先生也说:“小区几乎每家每户都跟门房有过争执和矛盾。应该多设置一种进出方式,门禁卡是容易掉,但是家里人特别是小孩子用起来方便。”
对此,根据门卫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一张姓经理,张回复称:小区使用人脸识别是出于安全考虑。“卡容易丢,人脸不会丢!”他说。至于侵犯隐私问题,他反问道:“人脸识别侵犯什么隐私?只要录张脸进去就行,比什么都安全。”
对于这一说法,魏先生表示不认可。他说:“出于安全考虑,怎么可能门卫随便走开大门敞开岔进?”
事实上,正如魏先生所说,极目新闻记者在19日当天12时-16时30分时间段曾三次探访该小区,三次均大门敞开无需刷脸进出也不用测体温登记,门卫也仅在第三次探访时出现。
事实上,2021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对人脸识别进行规范,并提出物业不得强制将人脸识别作为出入小区唯一验证方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表示,部分小区物业强制要求居民录入人脸信息,并将人脸识别作为出入小区的唯一验证方式,这种行为违反“告知同意”原则。小区物业不能以智能化管理为由,侵害居民人格权益。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