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这一规定,并未强制要求消防救援部门在火灾后必须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
商南消防出车单(受访者提供)
“消防部门是否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的。”一名湖北地区消防救援系统内部知情人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并非每一场火灾都会进行火灾调查。从损失较大、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来说,一般都会出具认定书,但这个也不是绝对的,“有时候也要根据当事人的意愿等因素,来决定是否进行火调。”
湖北磁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程飞认为,从该事件来看,维修车辆是一个经营行为,电焊工在作业过程中引发了爆炸、火灾,这是一个典型的未按照规程操作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调查安全生产事故,是当地应急管理局必须履行的职责,应急管理局是主管单位。”程飞称,进行调查时,一般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可以联合消防、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如果一直拖延,那就是一种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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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