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0日,河南省修武县。一辆轻型货车行驶至十字路口时,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相撞,造成双方驾驶人受轻微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此次事故中,轻型货车驾驶人在通过没有交通标志、没有交通标线、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未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型客车驾驶人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与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修武交警提醒:
1.在没有交通标志、没有交通标线、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进入路口前应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2.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与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请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过。
来源:修武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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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焦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