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劳改犯在服刑期间的生活,他们有工资?

2021-08-21 18:35:46 作者: 监狱劳改犯在

法律的真正意义,不仅仅是为了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因此对于大多数犯罪程度不算严重的罪犯,我国都会以劳动改造的方式,对其进行感化。使其务必在出狱之前,获得新生。

因此我国很多犯人,都属于劳改犯,需要在监狱服刑的同时参与劳动改造。一方面可以改变其好逸恶劳的恶习,另一方面也能够充分利用其劳动力,培养他们自律自强的习惯,甚至还能让大部分无一技之长的犯人学会一门手艺,一边出狱后能够养家糊口。

对此就有很多人提出疑问,既然犯人在监狱里会劳动改造,那么监狱会给劳改的犯人发工资吗?

在某监狱对内实行“5+1+1”管理制度,其中“5”为工作日,“1+1”分别是休息日和学习日。犯人在一周内,需要工作五天,学习一天,才能够得到一天的休息时间。不过在这一天休息时间,他们可以拿到前五天工作的报酬,利用这些报酬购买一些小零食等等。

在该监狱内,有着一个小超市,超市内含有泡面、沙琪玛、饼干、榨菜、牛奶、花生米等食物。也有牙膏牙刷洗洁精、肥皂脸盆毛巾等日用品。犯人可以利用自己的报酬,以及家人寄来的生活费,经常购物。

从案例中不难看出,监狱的犯人工作是能够得到酬劳的,也就是说劳改犯在服刑期间是有工资的。只不过这个工资和我们正常意义上的工资并不一样。实际上我国《监狱法》明确规定: 监狱里的罪犯需要参加监狱组织的生产劳动,没有工资,只是给予适当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因此劳改犯在监狱内的劳动属于强迫性质,并不属于劳务交易,与社会企业等生产单位的性质截然不同。自然不需要遵从劳动法给予劳改犯工资和薪水,但是所有监狱都会按照劳改犯的工作程度,给予其相应的报酬。

这一点参考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七十二条规定,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至于劳改犯的报酬如何发放,根据监狱的不同,发放方式也不同。

一般来说监狱发放给劳改犯的为“定额劳动报酬”,指的是劳改犯按照基本任务量完成了工作,监狱对其支付的劳动报酬。虽然也会存在差异性,但是都是根据劳动量发生变化。但监狱内鼓励劳改犯多劳多得,因此如果有超额完成任务的,可以获得“超定额劳动报酬”。

除此之外,监狱还会对一些特别的犯人进行政策式照顾,比如没有家人和亲朋好友接见,无人汇款的犯人,监狱会定期发放一定数额的零花钱,用于购买基本的生活用品。比如在江苏某监狱就曾经发生过一起真实案例。

江苏某监狱中一位犯人,家里父母亲戚皆不愿意接见,也不愿意探望。而犯人本身更没有任何财产,因此其在进入监狱后,无人汇款寄钱。监狱方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对其进行了政策式照顾,每月给予定额的零花钱,以供其正常的生活花销。

当然在该监狱中,犯人每周工作五天,并且会定期发放工作的报酬,因此该犯人通过工作报酬也能够维持生活。并且在监狱内还学习了一门手艺,出狱后依靠手艺成为一名工人,成功养活了自己。

由此可见,我国监狱对犯人组织劳动改造,并不只是为了惩罚犯人,也不是为了压榨其劳动力。最关键的还是希望培养其生产技能,改正其不劳而获的想法。为此我国不惜通过给劳改犯发放补贴的方式,来稳定劳改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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