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观察伤害动物行为屡禁不止 我们离动物保护专项立法还有多远?

2021-08-21 20:39:36 作者: 天目观察伤害

近日,广东深圳名贵猫王后代被医院误做绝育一事,引发网友热议。

一只名贵的赛级猫本应前途无量,不料,却阴差阳错地被医生做了绝育手术,失去了繁育和参赛的权利,而医院以猫主人没有交代清楚为由,拒不承认这起医疗事故。有律师解读称,医院若构成侵权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我国对于宠物医疗事故并没有相关法规作为支撑,只能根据《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篇来确定宠物医院是否有过错。

伤害动物事件频发

事实上,除了这类宠物纠纷,伤害动物事件也屡屡发生,从柴犬“初七”被狗贩偷走做成狗肉,到江门海鲜市场有大量被盗猫狗待宰杀,再到金毛“siri”因不良托运而丧生……可爱的动物们,还没来得及感受世界的美好,就已遍体鳞伤。

近日,一则虐狗视频更是点燃了网友的愤怒。视频中,一只可怜的柯基犬努力地扒着洗衣机的边缘在水里挣扎,呜咽着向主人求饶,换来的却是更猛烈的折磨,主人甚至启动洗衣键,在高速旋转的滚筒中,任它被甩来甩去。这一切被施虐者炫耀地发布在社交平台上,配文称“虐狗的一天,牙拔了,眼睛打流血”。视频中,施虐者没有露脸,但比出胜利的手势,向全网展示自己的“得意作品”。

残忍的画面引发网友集体声讨,全网寻找洗衣机狗狗的话题引爆网络,一些大V、明星也纷纷加入了救援大军,希望早日找到虐狗者,还这只柯基犬自由。泯灭人性的伤害让我们不禁诘问,虐待动物的人难道不应该为看轻生命而付出代价吗?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动物保护法仍是空白

有人敢肆无忌惮地虐待动物,归根到底是这类行为很难受到惩处,较难入罪。目前,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动物保护做出明确规定,但景区饲养动物、家养宠物等均不在受保护之列。以柴犬“初七”被偷盗制成狗肉一事为例,警方立案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样一来,柴犬“初七”只能被看作盗窃商品,量刑时参考其市场价格3600元。

仅靠道德谴责和一定数额的罚款,惩治力度还远远不够。要知道,宠物对于主人而言,不仅是金钱交易,更多的是情感寄托和陪伴。一条鲜活的生命,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图片来源:新华社

另外,随着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撸猫”“吸狗”逐渐成为一种潮流,但相关的监管脚步跟不上养宠热潮,这无疑也成为宠物经济发展的硬伤。有关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宠物市场规模为2953亿元,同比增长33.5%,预计到2023年,市场规模将达到4456亿元。同时,有关宠物纠纷的案件也在逐年增加,裁判文书网显示,2020年有关宠物纠纷的裁判文书多达5737条,其中,宠物买卖纠纷、宠物医疗纠纷以及宠物托管纠纷等案件数量颇多。

多地已新增虐待动物处罚条例

针对一系列宠物伤害恶性事件,社会各界呼吁制定相关保护法规的声音也日益高涨。实际上,在近几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多位全国人大代表都曾针对动物保护立法提出建议。

图片来源:新华社

2020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联名30位代表提交制定动物保护法的议案。赵皖平指出,“残害动物生命的恶劣行为会极大影响社会和公众心理健康,我国亟需要制定一部立意高远、可行性强、能有效保护动物、防止动物受到虐待的综合法律。”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也曾连续多年提交制定反虐待动物法的建议。他建议,立法规范虐待动物行为,填补当前法律真空状态。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还未出台,但部分地区的治安管理条例中已增加了虐待动物处罚的条例。比如,深圳、珠海等地已经出台了禁吃狗肉的法规,而广东省在去年3月批准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指出,遗弃和虐待犬只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罚五千元,个人处罚二千元;虐待非本人所饲养犬只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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