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吴某的母亲吴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当天,儿子应朋友邀请到宾馆里去玩,和发生冲突的这些人根本就不认识。事发时,对方多人围殴儿子,他被打得实在受不了时才拿出刀子捅刺对方,他也没想过故意刺到对方的要害部位。
“案发后他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问我对方有没有事?听到我说死人后,他立即就哭了,哭得很伤心。他当时只是想去吓唬对方,没想过去伤害谁。”吴女士表示,冲突的一方是8名持有刀具的成年人,她的儿子是一名16岁的未成年人,在被多人围殴的时候,儿子的行为完全是正当防卫,不构成防卫过当。
吴某的二审代理律师杨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面对不法侵害时,不应当苛求防卫人员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结合本案,一个未成年人在面对多名成年人持刀威胁及多人殴打的情况下,苛求他采取和对方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予以回应,过于苛刻和不符合实际。吴某的行为不构成防卫过当,完全属于正当防卫。
据介绍,本案的二审将于8月31日在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来源 极目新闻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编辑 张蕾 徐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