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熊孩子”充值3.8万,后续来了…

2021-08-22 20:42:13 作者: 阜阳一“熊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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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一熊孩子充值3.8万元

现在后续来了

今年7月上旬

太和的韩女士发现账户存款有异常

仔细查询后发现

手机微信收到数条扣款信息

统计下来金额共计3.8万元

原来是儿子玩手机时

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分别向

国内某知名广告平台充值6次

共计3.8万元

(点击图片可查看此前报道)

小编了解到

韩女士向该平台提供了充值记录

自己不在场证明等证据

证明充值行为是4岁的儿子所为

家长并不知情

经过详细调查

近日

该平台退回了全部费用

举证难,想要回充值款并非易事

韩女士的钱退回来了

但是记者走访中发现

孩子将钱充入游戏公司平台后

想要并非易事

王先生13岁的儿子利用上网时间玩了一款射击闯关游戏,并充值860元。王先生发现后,联系经营者申请退款但遭拒,连游戏账号中剩余未消费的游戏币,经营者也拒绝退现金。

“孩子上网课时网页弹出游戏广告,点击广告进入游戏后便可以进行充值。”王先生认为,虽然钱数不多,但游戏平台给未成年人提供了太过便捷的充值途径,游戏公司未尽到相应责任。

但游戏公司给予的解释是,进入游戏前必须输入具体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实名认证才能注册账号并开始游戏,系统会识别身份证号,不到18周岁是不能充值的。综合考虑,因无法认定是未成年人操作充值,故无法退款。

对此,王先生表示,虽然心理上难以接受,但也承认作为家长存在监管失职,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举证难

是充值后要求退费的主要障碍之一

安徽奇举网络科技公司负责人王国奇认为

要追回款项

家长要证明是自己孩子下载

注册账户、使用及充值

但未成年人通常使用的是家长的手机

绑定家长的身份信息以及银行卡

在充值时游戏服务商

难以辨别充值用户的真实身份

举证不足的情况下

部分游戏企业认为“充值系玩家自主点击”

去年5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

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

其中明确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

参与网络付费游戏

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

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

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信息科学系教师严晓龙

“在由成年人、专业技术人员精心设计的游戏面前,辨别能力尚不足的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不可能用成年人的视角要求他们每次都‘小心翼翼’。”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游戏企业仍然存在漏洞,比如实名验证形同虚设、充值支付存在漏洞、诱导充值购买道具等,以便顺利通关游戏,更让未成年人防不胜防。

安徽勇胜律师事务所律师陆进认为

“监护人要切实履行

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义务”

网络不是法外之域

各游戏平台、公司

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

规范网络游戏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

此外

对于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问题

司法部门除作出原则性的司法解释外

应尽快作出更加具体的证据认定细则

小编提醒广大父母

在日常生活中

避免对手机上绑定的各类账户

设置免密支付

不要设置过于简单的密码

也不要对自家孩子透露相关密码

从源头杜绝支付

你遇到过类似事情吗?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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