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8个半月要收10个月租金,这是“行规”?他说难以接受

2021-08-22 22:43:38 作者: 南昌:8个半

来源|都市现场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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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南昌一位彭先生向《都市现场》反映,说自己做餐饮,一年的租期到了,可收租金时,对方却说合同不算数,要按“行业内不成文的规定”来,对此他难以接受。

去年7月,彭先生通过南昌金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了一份一年的合约,在一个高校的食堂租下了一个档口做餐饮。今年7月,合同到期结算时,双方就租金问题产生了争议。

彭先生:合同上注明是不足月按天计算,但是他没有按合同来跟我结算租金,现在他说要一年抽我10个月的房租。

彭先生出具的合同显示,租期是2020年7月15日到2021年7月15日,注明了“按保底营业额收取管理费用”,也就是租金“不足月按天计算”。据彭先生说,因为学校有寒暑假,自己去年7月8月和今年2月完全没有营业,今年1月也只营业了14天、7月只营业了4天,加起来也就是一年只营业了8个半月,与对方说的10个月,租金相差最少一万多元,他不能接受。

彭先生:他跟我说是所有行业里面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说是要抽10个月的。这个不成文的规定我根本就不知道,如果说告知我这个事情,我答应了你可以抽我10个月,这个我也没话说,但是你也没有告知我,也没有在合同上写,所以这个东西我肯定不会承认。

彭先生说,已经和对方沟通了一个多月,他怕对方直接从押金里扣掉这部分钱,所以希望能通过《都市现场》来协商解决。

记者找到了彭先生提到的南昌金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承租高校食堂,一年租金收十个月,“都是这样的”。

餐饮公司的负责人认为,这份合同有很大问题,他们一直在进行调查,有结果后,会积极与彭先生进行协商。

律师表示,以现有的这份合同来看,彭先生的主张大概率是成立的。

律师 游翠华:这里面需要区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是非因他经营者的原因导致这种不能正常经营的,那是可以要求按天进行计算,按照实际进行经营的天数进行计算的,但是如果说因为经营者自身的原因能够正常经营而不去经营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它是不能要求按天计算的,如果他主张第一种权利的话,他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来源:江西都市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