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2021年7月30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揭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这是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毛某与揭某为夫妻关系,2019年3月,因资金周转需求,毛某、揭某作为共同借款人向某商业银行(以下称某银行)申请贷款20万元。但约定还款期限已到,毛某与揭某仅偿还利息五千余元。某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毛某与揭某限期内归还借款本息。但毛某与揭某仍拒绝履行,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控,毛某与揭某无可供执行财产。2021年1月,华容法院依法决定对毛某司法拘留,因体检血压过高,法院未对毛某实施拘留。毛某与揭某承诺于2021年春节前归还全部欠款本息,至今并未偿还分文。
7月30日上午,华容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赴毛某与揭某的住处华容县章华镇某农庄内,对揭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起先,揭某以打电话拖延时间,分散执行员注意力;后听到要被拘留,揭某情绪激动,以换衣服为由,强行关闭房门,企图借机溜走。被执行员制止后,揭某开始威胁、推搡、辱骂执行员,并就势倒地不起。在执行员将揭某从地上拉起、铐上手铐时,揭某手挠脚踹,大声喊叫,不肯起来;一边挣扎,一边死死拽住执行法警的衣服,企图借此躲避强制拘留。执行干警合力将揭某抬上车,揭某仍在车上骂骂咧咧,斥责执行员不应该将其拘留,并质问执行员凭什么将其带走。经执行员严辞训诫后,揭某才意识到错误,停止反抗,渐渐平静下来。经过核酸检测、体检,揭某于当晚23时许被送进拘留所。
直至此时,执行法警陈福建才发现衣服早已被汗水湿透,警服纽扣在拉扯中也已掉落两颗,袖口处留有明显鞋印,两手手臂有多处明显抓伤痕迹,其中一处还有殷红的血不断渗透出来,和汗水混杂在一起,晕染开来。
来源:湖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