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鹤山法院联合鹤山公安局开展集中发放工人工资活动,让79名工人领回工资,切实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
2021年6月2日,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被执行人鹤山某公司存在拖欠工人工资情况,随即向该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未在期限内进行整改,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32名工人向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向32名工人支付2021年5、6月份的工资近24万元。同时,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工人的合法权益,消除不稳定因素,鹤山市公安局、鹤山市龙口镇镇政府等部门联合引导与该公司存在劳务关系的另外47名工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累计确认该公司拖欠该批47名工人2021年5、6月份的工资近18万元。仲裁裁决书及民事裁定书生效后,该公司均未履行支付义务,赵某等79名工人向鹤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员立即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查控,并第一时间对该公司的衣车等生产设备进行清点、查封。据了解,涉案工人大多年龄较大,为让工人尽快拿到工资,执行员联合鹤山市公安局、鹤山市龙口镇镇政府多次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耐心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其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经过多次协商沟通,最终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拖欠79名工人的工资共42万余元全部交至法院,由法院发放给工人。
来源:广东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