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
《关于长春市12个路段道路
路内泊位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红旗街区域4个路段418个停车泊位、
桂林路区域8个路段360个停车泊位
停车收费标准确定
关于长春市12个路段道路路内泊位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长发改收费联〔2021〕309号
长春城投智慧城建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吉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吉省价收〔2016〕129号)和《吉林省定价目录》、《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12个路段道路路内泊位停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区域
红旗街区域4个路段418个停车泊位、桂林路区域8个路段360个停车泊位。
二、收费车辆类型
上述停车泊位仅供7座(含)以下小型客车及轻型、微型货车停放,并实行停车收费。
三、收费标准
上述泊位停车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1.8:00-18:00(含)计时收费。30分钟内(含)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6元;1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3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每日最高收费40元。
2.18:00-次日8:00(含)免费。
四、优惠政策
(一)30分钟内(含)停车免费。
(二)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交通行政执法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车,以及工作中的环卫清运车、医疗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车辆免费。
(三)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应当免费情形的车辆免费。
五、几点要求
1.要完善服务设施,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要提高服务收费透明度,在机动车停车收费路段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
3.要严格按规定的路段泊位收费标准收费,不得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批复自2021年8月17日起执行。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春市公安局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
附件:
来源:掌上长春